“另类真相”时代解药——突破群体式思维的盲点
美国华人
第1641篇文章
当政者尽可传播“另类真相”,但是如果没有人相信,有什么用呢?今天“另类真相”的泛滥说明人们宁愿接受谎言,当族群里的共同思维强大到可以盖过真相,那就再没有什么是不可信的,也再没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难道这是条颠扑不破的历史定律吗?
正文共:70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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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临风
“在美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幻境与现实,疯狂与克制,轻信与怀疑的冲动之间,一直能够保持一种动态平衡。”
库尔特·安德森 (Kurt Anderson)在《美国理性衰微史》(上🔗,下🔗)(《大西洋月刊》2017年9月号)里这么说。他认为,两场历史性的转变导致了天平彻底倾向虚幻之境。
第一个是六十年代崛起的思维方式的深刻转变;美国人脑内中枢操作系统增加了一条规则:一切都是相对的,你爱干嘛干嘛,去寻找你自己的现实吧。
第二个转变是数字科技带来的新信息时代。人们感官接触的世界里,披着真相外皮的虚构活灵活现,令人真幻难辨。社交网络的普及化更是整个颠覆了人们对知识和真相的认知态度。
于是,真相变得越来越可塑化、个人化、主观化。到了21世纪,随着后现代生活态度的普及,“元叙事”逐渐退场,我们正处在一个“后真相”的时代。
左边是2009年总统就职典礼,右边是2017年总统就职典礼,(《纽约时报》2017年1月20日报道截屏)
2017年1月22号,在回答NBC记者的询问:为什么白宫新闻发言人要大肆膨胀参加总统就职的观礼人数?白宫的高级顾问凯莉安·康威女士如此回答:新闻发言人报道的是“另类事实”(另类真相)。这句话把人类带进了一个“平行宇宙”,在这个新的政治语境里:事实是主观的、可塑的,也可做不同的解读。
起先,白宫新闻发言人在记者会上坚持,特朗普就职典礼的观礼人数是历史的新高。他并恐吓说,持不同意见的新闻媒体在制造“假新闻”,要绳之以法。后来康威女士向人透露,新闻发言人的发言是执行总统的意志。
白宫新闻发言人西恩·斯派塞理直气壮地斥责记者对参加总统就职典礼人数报道不实(CNBC新闻截屏)
关键是,你尽可传播“另类真相”,如果没有人相信,又有什么用呢?有趣的是,很多人宁愿相信总统的“另类真相”,而不愿相信媒体的客观报道。我朋友中就有人坚持,观礼人数远超过2009年奥巴马的就职典礼,还拿出自己在人群中所拍的照片向我“证明”。既然特朗普这么宣布了,不管你是否相信,反正我信!
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在做律师的时候,曾经勇敢地为波士顿枪杀民众的英国士兵辩护。在法庭上,他说了一句名言:“事实是顽固的,不论我们的期望是什么,我们的倾向是什么,或者我们的激情是什么,它们无法改变事实和证据。”
美国二十世纪著名的参议员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也曾经说过:“你有权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你无权拥有自己(主观)的真相。”
这两句名言一向是美国政治上的座右铭。政客们无论如何翻云覆雨,在关键时刻讲真话永远是政治上的底线。孔子说:民无信不立,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华盛顿总统:无论是私事还是公事,诚实永远是最好的策略
华盛顿总统与林肯总统的人品被人景仰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们“诚实”的品格。林肯在政坛上的昵称就是“诚实的亚伯”(honest Abe),他实话实说,不扭曲事实,不误导民众。既然这是美国的优良传统和范例,那么“后真相”和“另类真相”为什么会在今天的政坛上得势?这是因为文化的泥土长时期来已经逐渐被松动了。
2020年1月3号,美国用无人飞机在巴格达机场外刺杀伊朗圣城旅的负责人卡西姆·苏莱曼尼少将。特朗普总统在宣布时给苏莱曼尼戴上了“头号恐怖分子”的头衔,并解释说,这次行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苏莱曼尼对美国“迫在眉睫的威胁”。换句话说,美国只是先下手为强。
特朗普的中东政策毫无章法,前后矛盾,这种作风将带来什么后果?这个问题太大,我们暂且不谈。
苏莱曼尼训练的民兵曾经造成许多美军的伤亡,因此对于他的死,多数美国人持肯定态度。至于刺杀苏莱曼尼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正义的原则,以及这是否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这些重要问题我们也不谈。
我们只观察特朗普政府对刺杀的解释。
为了履行宪法的要求,1月8号国防部长与国务卿去到参众两院说明刺杀的缘由,可是讲不出个所以然,甚至被指为彼此矛盾。
更令人不解的是,总统9号忽然宣称,苏莱曼尼正在筹划炸毁美国驻伊拉克大使馆。这个说法显然与国防部长和国务卿的版本相抵触。
到了10号,特朗普政府又出台了新的说词。
如果真的是“迫在眉睫的威胁”,怎么连是什么威胁都解释不清呢?显然地,他们没有说实话,只能呼吁:相信我!
不过,无论总统说什么他都能得到拥护者的肯定。南卡州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大大赞扬总统的发言,认为特朗普在伊朗回击后的讲话将留名青史,可以与里根总统1987年“推倒这堵(柏林)墙”的演说媲美。
总之,一场闹剧。
美国有一半群众无条件接受特朗普政府所有的谎言。所以,真正受损的是真相,以及美国的国际信誉。伊拉克政府要求美国从伊拉克撤军!副总统彭斯本来计划要向国人解释美国的伊朗政策,结果被迫宣布取消!
那么,人民群众为什么宁愿选择接受谎言?我认为,关键在于求真的文化泥土松动,以及党性思维的再度抬头。历史的规律从来就没改变过。
你看,受到现代主义洗礼最深的德国人,二战前集体相信犹太人是邪恶的、低等的;今天美国的共和党人集体相信“气候变化”是假的;福克斯电台评论员还认为蓄奴是对黑人施惠。这类例子不胜枚举,说明群体式思维的力量。
跟着群体走有种踏实的安全感,群体的压力和惯性造成一种同仇敌忾的气势,替代了人们的思考。当其他族群散布谎言的时候,那是对真理的冒犯,但是当本族群散布谎言的时候,那就是“另类真相”。
NBC记者Ben Collins提供的另类真相的传播链条
把新闻评论做成与现实脱钩的“幻想”,这种做法虽然左右都有,但是能把它发挥到极致的却多半是些极右媒体。各种阴谋论层出不穷,从奥巴马的“出生论”开始,今天还有40%的共和党人认为奥巴马是个穆斯林!在媒体界,没有人可以跟福克斯电台的肖恩·汉尼提(Sean Hannity)和Infowars的亚力克斯·琼斯(Alex Jones)传递“幻想”的能力相匹比。
当族群里的共同思维足够强大,以至可以盖过真相的时候,那就再没有什么是不可信的,也再没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19世纪美国南方的文化景观就是个极好的例子。
马克吐温藉着《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小说非常传神地描述,如果种族歧视与拿枪械斗在人们心目中是天经地义的权利时,人们的是非观都会受到影响。
故事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简称哈克)是个聪明、善良、不受拘束的白种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跑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可是为了逃避被奴隶主再次卖掉的命运,他终于出逃。这本书就是描述哈克与吉姆间的故事。
下面这段是哈克与老绅士的儿子勃克的对话(哈克用第一人称),取自该书第18章: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空闲得很,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有一百个以上。
哈克与勃克讨论家族的世仇。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结怨,但两家却经常拿着枪对着干:
“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哈克问道。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这是个进行缓慢的过程,得花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有很长时间了么?”
“嗯,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致是这么久以前吧。总是发生了什么纠葛吧,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斗,把胜诉的一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换了任何哪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葛呢,勃克?是争田产么?”
“我看也许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么,先开枪的是谁呢?——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注:勃克家)还是歇佛逊家的人?”
“老天爷,我怎么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么?”
“哦,那有的。据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如今啊,最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在勃克的心目中,传统留下来的道理是不容置疑的,他根本不需要去推理,他只关心如何干掉对方。
更可笑的是,这两家人去同一间教堂。不过,他们间的仇恨似乎与他们的宗教信仰也没有什么关系,更看不出他们的“信仰”与他们行为间的矛盾。
下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远。全都是骑了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当中,或者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般架势。所讲的道没有什么意思——尽是说些“爱弟兄”这类叫人听了厌烦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道讲得好,回家的路上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心啦,善行啦,免费的恩典啦,预定论啦,等等的,叫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总之,在我看来,这可说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星期天啦。
下面这段取自第31章,描写哈克内心的交战。他南方白种人的“良心”要他把吉姆交出来。但是,他另有一种感情让他做不出来,于是有了内心的交战:
很快便会传开这么一个说法,说哈克•费恩出力帮助一个黑奴重获自由。这样,要是我再见到这个镇子上随便哪一个人,我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愿意趴在地下求饶。一般的情况往往是这样的嘛。……我越是想到这件事,我的良心越是受到折磨,我也就越是觉得自己邪恶、下流、没出息。……那个可怜的老妇人平生从没有损害过我一根毫毛,我却把她的黑奴拐跑。为了这个,上帝正指引着我,让我明白什么都逃不过他那高悬的明镜,他决不允许这类不幸的事再发展下去,只能到此为止。……
我因此心里乱糟糟,可说乱到了极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到后来,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我对自个儿说,我要把信写出来——然后再看我到时候能不能祈祷。啊,这有多怪啊,我这么一想,就仿佛立时身轻得如一片羽毛,我的种种烦恼都一扫而光。于是我找来了纸和笔,既高兴,又激动,坐下写了起来:
华珍小姐,你在逃的黑奴吉姆现正在比克斯维尔下游两英里地被费尔贝斯先生逮住了,你如把悬赏金额给他,他会把他交还给你。—— 哈克•费恩
他根深蒂固的白种人的价值观让他极度不安,认为自己违背了(白种人的)良心。写了这封信,哈克的良心暂时感到踏实了。因为从他生长的环境中,白人的权益是天经地义,黑人只是“财产”。黑人的“权益”?这个想法从来就没出现过。
我觉得挺痛快,觉得已经把罪恶洗涤得一干二净,这是我平生第一回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如今我能祈祷啦。不过我并没有马上就祈祷,而是把纸放好,坐在那里思前想后—— 想到了这种种的一切终于能成如今这个样子,这有多么值得高兴啊,而我又怎样差点儿迷失路途,掉进地狱。
不过,哈克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声音,那个声音虽然不太熟悉,但是却更接近他的心房中那个天生的、该死的同情心:
我又继续地想。想到了我们往大河下游漂去的情景。我见到吉姆正在我的面前,片刻不离,在白天,在深夜,有时在月夜,有时在暴风雨中。我们漂啊漂,说话啊,唱啊,笑啊。不过呢,不管你怎么说,我总是找不到任何一件事,能叫我对他心肠硬起来。……
最后我又想起了那一回的事:我对划拢来的人们说,我们木筏子上有位害天花的,从而搭救了他。这时他是多么地感激,说我是他老吉姆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如今唯一的朋友。正是这个时刻,我碰巧朝四下里张望,一眼看到了那,那张写就的纸。
这可是个叫人左右为难的事啊。我把纸拣了起来,拿在手里。我在发抖。因为我得在两条路中选择一条,而且永远也不能反悔。这是我深深知道的。我认真考虑了一分钟,并且几乎屏住了气考虑的,随后我对自个儿说:
“那好吧,就让我去下地狱吧。”——随手把纸给撕了。
这段描写是全书的高潮。藉着马克吐温的笔,我们窥见了当年南方白人的群体心态。他们集体蓄奴,并且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不惜付诸任何手段,连宗教信仰也不能越过这个底线。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不是被他们的宗教信仰所定义。相反地,他们的宗教信仰被他们的群体思维所定义。
哈克所谓的“良心”,其实就是在那种文化气候下所塑造成的“公理”。他无法超越这层藩篱来做独立思考。因为耳濡目染,这个藩篱对他几乎有绝对的约束力。不过,我们看见,“在私下里,在心底里”他还是有个自发的良知,使得他把吉姆当做人看,让他无法背弃这位老好人。哈克有这种挣扎,因为他还是少年,童心未泯。社会文化的约束力还没有完全定型。
对哈克这种挣扎,著名的社会学家彼得·伯格有个很好的社会模型可以用来解释。
彼得·伯格在1967年出版的小册子《神圣的帷幕》里引进了“合理架构”(plausibility structure,或作“成真架构”)的观念。合理架构就是一个社会共有的一组世界观。人人不需要求知就晓得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它是一组不成文的法则与前提假设。人们“知道”,在这个社会和文化框架中什么才是可信的,以及什么东西可接纳为“正常的”。他当时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个观念相对化了认知架构,这已经是种后现代的思维。
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合理架构。它就像一副眼镜,我们带上,用以观看一切。我自己看不见眼镜,只有在另一个文化下的人才能看到我戴了眼镜。当然,那个异文化的人也看不见他自己戴了眼镜,因为他也有一套自己的合理架构。藉着马克吐温的笔,人们能够看得见美国当年南方人的盲点(“合理架构”),所以这本书才如此畅销。
许多留学生到了异文化群中才认识到什么是人生中最可贵的,知道自己所知有限,开始寻求信仰和真理,或许就是这个道理,异文化这面镜子照出他们的惯性,于是才开始认识自己真正的需要。
我们如果真要求知,就必须先认识自己的盲点。正如同哈克的觉悟,我们的理性也都需要受到质疑。写过《多元化社会中的福音》一书的英国纽比金主教,他根据彼得·伯格“合理架构”的论点,指出理性主义的偏差。他分析说,理性并非知识的来源,而只是处理信息的方式。
不但如此,连理性自己都是一种传统(惯性),“理性并非独立的信息源,它只能在一个持续的语言文化传统内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合理性”的东西不是固态的、永恒的:“理性语汇的一切传统都在不断变化,目的是为了从人类体验中总结知识。”这种看法显然又超出了现代主义的思维框架!
纽比金说:“旧程式和旧概念受到质疑,因为它们不适合群体所面对的新现实。……传统面临危机。传统内部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有些体验用固有的思维方式无法理解。这时候,另一个与现有传统竞争的理性传统开始登场。”
哈克的转变,因为他亲自接触到了吉姆。这位善良、可亲、有血有肉的人。这个现实挑战着他脑海里的刻板印象和理性。最后,哈克没有把吉姆交出来,因为他的内心被新的真实释放了,白人的世界观不再能指导他的行为。这部小说之所以震撼人心,正是因为活在传统下的大多数人不敢,也不会做哈克这样的选择。
甚至,他们根本不会有哈克那样内心的挣扎,他们群体式的思维方式不容许。
根据去年11月底的民调,有53%的共和党人认为,那位被弹劾、拒绝难民、撕裂族群、用推特和谎言治国的特朗普总统,他比解放黑奴的“诚实的亚伯”林肯总统还伟大!毫无悬念,毫无挣扎!这不正就是群体式思维的最高表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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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耶稣跟法利赛人对话,为什么法利赛人总好像听不懂?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已经有一套自己宗教架构下的思维,无法超越。这使得他们见树不见林,见蠓虫而不见骆驼。更重要地,这不但代表他们认知上的偏见,也代表他们世界观的缺陷,耶稣用“假冒为善”来指责他们。
群体式思维的盲点就在这里,不是因为不够理性,或是故意心存歧视,而是被群体中的“合理架构”所蒙蔽、所绑架。他们的道德判断被模糊了。美国今天的白人福音派不正好也面临同样的瓶颈吗?如果不能从耶稣学习,反省熟悉的“合理架构”,那么,福音派将自取衰亡。
按照目前的轨道走下去,族群不断地撕裂,这将使美国精神面临解体的威胁,美国正处于“迫在眉睫的威胁”的时刻。美国应当如何突破群体式思维的瓶颈?如何改变不同族群的“合理架构”?这将是“后特朗普时期”最大的课题。
哈克所以改变心意主要是因为他亲自接触到吉姆,与他相处、对话,知道吉姆是个人,而且是个善良的人,有理想、有热情、有想法。
我但愿,这种跨族群的接触在后特朗普时代能够积极展开,认识你的邻居,认识不同的族群,建立有意义的关系。整个社会的精神(psyche)必须从族群的利益转化到社区共同体的关爱和尊重,成为新的“合理架构”,这才是美国共和政体建立的初衷。唯有这样,群体式思维才能被适度淡出,美国才能寻回已经失落的身份认同,真相也才能再度受到尊重,诚实也再度成为可贵。
更重要地,人们不再隐藏在“爱国”的名义下做违反美国精神和美国宪法的行为。
✎作者简介
临风,本名熊璩,出生于重庆,台湾长大。曾任台湾大学数学系副教授 ; 克雷超级电脑公司(Cray Research, Inc.)研究部总工程师; 惠普公司中央实验室部门主管,大学关系部亚太区主任等。2011年退休,全力读书、研究、写作。在中国大陆出版有《绘画大师的心灵世界》(2012年江西人民出版社)。
撰文:临风
编辑:薄雾
本文由作者授权原创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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